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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和收取员工押金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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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的企业有:龙泉集团、天茂百货、宅急送等企业
用人单位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的权益如何去维护和实现,还有以前企业除了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外还收取员工的押金,押金的数额视岗位而定。比如宅急送要求司机交的押金高达人民币2000元正。少则300元人民币。而龙泉集团下属的龙泉海鲜酒楼、龙泉宾馆等其他连锁店收取员工的押金300元人民。海口府城天茂百货则统一收取员工押金500人民币正。还不开押金条,细看名目是内部预收款。龙马速递以及天天快递公司也收员工的押金。想想,员工刚进公司,就给公司交钱了,这感觉真的'很不爽,且交的数目都是在200元以上。公司收员工的押金无非是要企图通过这种途径来降低风险,但却违反国家劳动法。收员工押金以及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已经是海南公司普遍存在的顽疾,劳动局是不是监督以及管理公司落实国家劳动法的国家专门机构呢?还有多少的企业没有和劳务人员签劳动合同呢?还有多少用工单位在收取押金呢?可见海南岛的劳动部门在这方面的管理是失控的。

海口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和收取员工押金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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