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路洁经贸公司在招聘新员工时,入职首15天工作日是无工资,美其名为免费培训,这样的的条款是否违反劳动法?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差不多20天,由于有事请假了1天,被他们解雇。但由于这家公司当时说过首15天是培训,培训期的工资要在工作满3个月后才能支付!这样我就白干了20天,我觉得他们很不合理! 请大家懂劳动法的给个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