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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大庆定期调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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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定期调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去年千人申领

2015大庆定期调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去年千余家企业工伤费率下浮

参保企业如发生事故,须在24小时内向市人社局报告

大庆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去年,我市对3348家参保单位2013年工伤缴费及工伤费用发生情况逐一进行统计、分析,对工伤发生率低、年度工伤基金支出额度小的.1641家企业给予费率下浮,对工伤发生率高、年度支出额度大的101家企业给予费率上浮。

工伤保险是以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是根据企业工伤保险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的。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不管参不参保,相关治疗康复费用都不用自己出,已经参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没有参保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记者了解到,我市去年市政共有38. 9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比上年增加了5000人,千余人申领了工伤保险待遇,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达1.12亿元。

为鼓励用人单位为员工参保,我市对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不设立“门槛”。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企业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报告,邮箱为:;7日内向市医疗保险局工伤科报告,且用人单位必须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书面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或申请,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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