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屋 > 职场生活百科 > 劳动保障 >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
手机版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

来源:才华屋 阅读:1.47W 次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

申请范围: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汇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附件三);

2、补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附件四)。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本文链接:https://www.caihuawu.com/zcsh/baozhang/nnmw5q.html

Copyright © 2024. 才华屋 All right reserved. 黑ICP备20014756号-2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