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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接受和处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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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申请单需有医师(士)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注明“急”字样。

标本接受和处理工作制度

2、标本容器上应粘贴检验基本信息,标本容器基本信息(病历号/姓名/科别/性别/床号等)以资核对,送检测前应先办妥收费/记帐手续。

3、采集与递送标本时应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将标本污染容器外部或倾翻、渗漏。

5、收取或接收标本时,严格标本查对制度,不合格者登记退回并重新采集。

6、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及时准确转运/离心/分装/保存,各项目专业组严格按标本处理操作规程进行。

7、对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及时和正确保管和转送样本到相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交接班记录和双方签名确认。

8、因意外事故导致标本试管破碎时,应登记备案并即刻通知相应科室协商重采,或对门诊患者进行耐心解释协商重采。

对重点部位或特殊岗位应配备B2级生物安全柜或至少在超净台进行具有传染性标本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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