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屋 > 职场生活百科 > 职场百科 >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钩稽
手机版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钩稽

来源:才华屋 阅读:1.61W 次

首先,非货币性福利、因合并范围变动导致的减少等,都可能导致“应付职工薪酬”附注中的“本期减少数”不等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钩稽

其次,有些企业出于帐务核算的'习惯,会把应从工资中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保等从应付职工薪酬转入应交税费或其他应付款,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交税费或者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等。因此,如果到期末这些从应付职工薪酬转入应交税费或其他应付款的转帐已作帐务处理,但款项尚未实际支付时,也会导致“应付职工薪酬”附注中的“本期减少数”不等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由于新准则下,要求所有与职工相关的支出均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因此若能够排除上述两项原因,应付职工薪酬的本期减少数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基本是应当一致。

本文链接:https://www.caihuawu.com/zcsh/baike/r5yq6.html

Copyright © 2024. 才华屋 All right reserved. 黑ICP备20014756号-2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