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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企业岗位的员工应该由谁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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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6年3月与一家事业单位签订用人合同,进入这家事业单位工作,系事业编制,因当时被告知无事业岗位,即分配至该事业单位参股的公司工作。在此期间一直拿企业工资,福利。
由于2006年10月,该事业单位计划财务科根据实际需要,写报告借调本人到计划财务科工作,于是本人于2006年11月到财务科报到上班,至今已在财务科上班整2年。2006年12月该公司及该事业单位全员调整工资,公司却
以我是事业编制且现在在事业单位工作为由不给我增加工资,而该事业单位也以我是企业岗位为由对我的工资福利不管不问。至今我的工资仍然按调资前的工资发放,且福利也是每次发放我都要通过其他渠道获知后去索要,工资、福利仍然按公司未调资前数额发放。事业单位发放的奖金福利我分文没有。但此期间的捐款、教育基金,及各项统筹均是按事业单位工资扣缴的。
以上情况已经以口头及书面形式向单位领导,及单位的劳资及财务部门反映过,但至今无任何解决方法

问题补充:
我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单位并没有给我一份,我现在只能将企业给我打卡的工资清单调出来
我的情况应该由谁来发工资,我应该采取何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应该搜集那些资料和证据

事业编制,企业岗位的员工应该由谁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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