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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制作合同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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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作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制作合同9篇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宣传品制作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制作宣传品品名

二、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乙方应在甲方签字确认印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品的制作,按约定的批次将宣传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

三: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000元整(柒仟元整),该价款包括产品图案设计、制作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交货时需开具货品的正式发票,甲方在验货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全称: 账号: 开户行: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设计需要的文字资料及图案给乙方;

2.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设计稿进行确认,并在设计稿上签名盖章。因甲方签名盖章后的设计稿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对宣传展板的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

的规定,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 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宣传内容以及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之处,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5.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约定事项结束时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章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章日期:

制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就委托乙方制作播出《_________》电视栏目的具体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一集人物采访节目,并同意该节目在乙方已播出的电视台里播放该节目(具体名单附后)。注:该节目乙方录制播出范围不少于但不只限于该播出名单所规定的台频次。

2.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该集节目制作费及发行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签署合同时付第一笔款__________元,节目播出前付合同余款__________元

3.甲方有权对该集节目提出终审意见,在不影响节目本身定位及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该节目在播出前修改。

4.为了配合宣传推广,提高此项展播活动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乙方完全拥有所制作栏目之内容的使用权及版权,并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总站及三十个省市分站及相关媒体、网站及相关活动及媒体中予以刊登,并在活动结束时出版发行相关音像及图书制品。

5.乙方同意向甲方配送五套《_________》的电子及印刷品(具体样品客户须经乙方确认)。其中配送所有上述货品中均会有本期节目内容。

6.甲方如需更多乙方该产品,甲方须以五折向乙方支付购买该产品费用。

7.该节目播出后的三十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播出证明或监播报告,来证明乙方已对甲方履行完成了该合同。

8.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来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如遇非乙方可控制因素,如战争、停电、以及电视台特殊时期的宣传要求造成该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工 程 名 称: 金乡美凯龙商场LED屏及舞台制作

采购方(甲方):济宁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 济宁友成广告有限公司

运营方(丙方):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运营方(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 供货及安装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2.工程地点: 金乡美凯龙商场内

3.工程内容: 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调试、验收、维保等。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及方式

1.合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2.供货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调试、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 285000 元)。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LED屏及舞台的主材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装卸和现场搬运费、安装人工费、辅材费、验收检测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价款,还包括现场协调、配合、验收、调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保修、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除根据合同变更调整据实结算的合同价款外,乙方无权就本合同项下制作安装工程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

2.本合同一经签订,本合同固定总价不随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做任何调整。

3.变更及调整

3.1甲方要求乙方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乙方应在接受甲方要求的5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提出施工签证,甲方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未签证,乙方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3.2本合同价款包含的材料设备清单,若实际没有进场安装或经甲方认可无需进场安装时,结算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综合单价扣除相应费用。

3.3所有工程变更、签证按甲方变更、签证流程办理,只调整变更、签证及双方的其他约

定。增加的费用甲方另行支付。

3.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的预付款即114000 元;

2.舞台及显示屏的框架施工完成,LED屏的单元板到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即再次支付 128250 元;

3. 全部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所有产品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乙方向甲方全套合格竣工资料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95%,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余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中第一年结束后15日内支付质保金的50%,三年质保期满15日内,无任何质量后无息支付剩余50%。

第五条:技术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使用要求。

第六条:交货、安装与验收

1.供货及安装地点:金乡红星美凯龙商场。

2.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25 天。

3.乙方将货物运至安装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及材料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及材料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

7.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第七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与义务

1.1甲方项目代表:马兆彬电话:18766868096 。

1.2对采购进度、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

1.3乙方材料、设备进场时,甲方有权对材料设备的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并不代表最终验收合格。

1.4负责组织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参与签证确认;

1.5负责对乙方合同履行的认可,并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验收、付款和结算;

1.6负责协调进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事宜。

2. 乙方责任与义务

2.1乙方项目代表: 胡广强电话: 18863766608 。

2.2按照合同约定的采购清单在合同工期内组织进场。

2.3负责所有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设备、型号、产品规范、产地、质量等达到合同要求。

2.4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2.5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的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及设备的基本结构、基本原理、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维护,日常操作使用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维修保养等。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按甲方安排。

2.6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48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工作不正常、损坏等;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2.7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负责退货及退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及软件工作不正常、损坏等一月内出现5次以上;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③ 经更换或维修后2个月内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易损件及音响、控制系统除外); ④ 经权威检测机构证明存在质量问题的。

第八条:质量标准、安全文明及检查、验收

1. 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

3.包装标准:本合同所述货物均由乙方按适宜运输、存放的方式包装。如因包装不妥造成货物损毁,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方式及标准:

①按合同要求、产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②货物进场前,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特

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③甲方有权对货物的品种、规格等进行查验。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④当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进行复检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合同价款,工期予以顺延。

2.乙方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的,应当每日按逾期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所供产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进场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退、换后,仍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得到乙方的赔偿。

4. 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工期内未完成安装,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 %违约金;延期超过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据实赔偿。

5. 乙方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违约金,并在限期内无偿换货或整改至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另行赔偿。

6. 如因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或无任何 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的 30 %违约金,同时承 担一切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保修与其它:

1.保修期限:自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3 年,保修过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2.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①因乙方材料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对甲方或业

制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INTERNET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工作室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挂牌《区分地域》。

2. 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地域使用私有物品,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使用(具体使用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彼此工作室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和公司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和公司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 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双方共同协商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商讨并同意通过。合作伙伴进行的合作项目。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制作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展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一、合作内容

1、要求加工安装明细单(见附件)

2、合同履行期间: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3、广告画面安装地点: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前述费用已包括税费、制作费、发布费、设置费、维护保修费、城管报批费等。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进行展板的制作,甲方按制作要求及验收方法对展板进行验收,验收报告(附照片)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及履约支付的依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以上付款,甲方以转帐支票、电汇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支付。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机构所在地开具的广告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国地税通用机打发票,否则甲方可将付款时间顺延或拒绝付款。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展板。在广告制作前____日,乙方须以__________形式提供展板打样,经甲方确认后,连同制作确认单一同作为合同附件,确定样品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

2、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展板画面设计资料、样稿等行政报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色彩与甲方签字后的展板画面样稿出现明显色彩差异、清晰度偏差、画面错位、尺寸不合规等现象,严重影响展板画面最终发布效果,由乙方重新制作。

4、展板画面制作期间,甲方有权监督跟踪乙方的制作,安装,维护进程及质量问题。甲方派代表按进度验收认定,如有疑议应及时提出,乙方要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时进行纠正。

5、乙方应当维护展板画面的制作与安装质量,期间由于乙方安装不当发生的画面脱落等问题,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时维修。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价款,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重作更换等,且工期不予顺延,经重作更换仍达不

到质量标准的,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款,并承担甲方另行制作的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六、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七、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八、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九、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两日内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遇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一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制作合同 篇6

项 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云深投资宣传片制作

甲 方:成都梦盒子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 方:成都华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成都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制作内容

,包括 文案策划,后期剪辑,特效包装 等,以上内容以双方沟通确认的制作脚本为准。

二、制作周期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制作费及费用支付方式:

1、制作费

合同内制作内容制作总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玖仟陆佰元整(¥9600 ) ;

2、付款方式: 转账支付 ;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六支行

账 号:5100-1468-3080-5153-2829

名 称:成都华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支付期限

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定金,金额为总款项的30%,计人民币 贰仟捌佰捌拾元整(¥2880 ) ;甲方通过样片并支付金额为总款项的40%,计人民币叁仟捌佰肆拾元整(¥3840 ),甲方终审通过样片并支付金额为总款项的30%,计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元整(¥2880 )

四、甲乙双方责任

1、 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视频制作所需的甲方资料,并为资 料的完整、正确性负责。如未及时提交详细资料或文件或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相应顺延交片时间;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规格向甲方交付制作成果;

3、甲方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对制作方案或设计提出修改调整意见,必须于每个阶段性工作进行之前向乙方提出,乙方根据意见做出相应的调整, 如若甲方在此之前不提出意见,乙方有权按原方案进行制作; 为使工作更加有利地开展,甲方需积极配合,尽早提出意见;

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仅用于甲方要求的影视片制作,不得外泄或用作其他用途,否则属乙方违约,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椐实赔偿;

5、合同履行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所有视频的最终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用于商业用途必须通过甲方书面同意。

五、双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支付制作费,甲方从应付制作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制作费的1‰偿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提交成果,乙方从应提交

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按赔偿经济损失为制作费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承担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制作费。

3、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还预付款,同时甲方需支付乙方已制作部分的费用。

六、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双方认为如有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2、每个阶段的成果确认单,甲方签字认可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率。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面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乙方: 成都华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吴 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健思软件(大连)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设计、制作软件,软件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软件的功能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另附页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上述甲、乙双方就委托设计、制作软件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除非有特别的说明,本合同中“委托方”与“甲方”指同一主体;“受托方”和“乙方”系指同一主体。

第一条、 本合同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按照附件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协调。

第四条、 本合同内容未尽事宜、如遇到其它问题双方应该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六条、 乙方以磁盘或CD-ROM形式将软件给甲方,也可以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软件安装到指定计算机

第七条、 甲方为使用软件委托乙方为甲方制作软件使用所需服务器平台,制作费用________元(不包含在软件费用中,单独收取)。

第八条、 在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软件制作劳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或采用如下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制作、设计的,应保证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甲方不得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标的作品及程序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这些作品。

第十三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使用时间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十四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履行本合同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本合同签定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既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第八条的费用并应当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返还甲方全部费用。本合同其它条款对本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八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该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过失的放弃。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第十九条、 软件能实现的功能应在附件中详细写明,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

第二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它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大规模疾病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经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解决。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和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在此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当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自签定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保留 份,乙方保留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制作合同 篇8

甲方(买方): 榆林市**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面料采购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颜色、数量以及价格

甲方按上表订购单所列内容向乙方购买所需货物,乙方按上表订购单所列内容供货。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且17%的增值税按0.08%计。

二、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25天之内乙方将甲方所购全部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郑重承诺严格按照订购单约定的交货时间按期交货。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需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逾期交货。甲方在逾期交货情况下如接受所订货物后

仍有权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三、 品质要求:

按甲方确认的样品为准,质量必须与陕西省纤维检验所一致且应按国家标准环保要求直接染料,色牢度在3.5级以上,克重在280克以上,抗起球3级以上。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持有的乙方样品生产大货。交货面料要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质量与甲方持有的样品一致。不可有色差。克重、幅度、柔韧度、密度等均应与样品一致,不可有抽纱、退色、起球等现象,光泽度要好,且应在衣服正常穿洗5次以内也不能有退色、起球等质量缺陷。如果乙方生产的面料没有达到国家检测标准和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 货品验收

1、 由于面料产品的特殊性,乙方在交货时须附相关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与陕西省纤维检验所的检测报告一致,但如果甲方对采购面料在裁剪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均有权提出质量异议。

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面料按国家标准另行委托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出质量不合格,无论是否开裁,甲方均有权退还该批次面料。乙方无条件退还所有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 甲方发现乙方大货面料有质量和数量问题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 (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信函、快递方式等)提出质量异议通知。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补救处理方案并积极与甲方协商。如乙方过期拒不提出明确处理方案,或未与甲方就处理方案达成一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八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方也有权视情况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 交货数量:

乙方应接受甲方需要货物量超出约定数量 %的大货货品,实际交货数量不得少于双方约定的数量。如果乙方因故不能按约定数量或按甲方要求数量交货的,乙方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延迟交货,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交货。

六、 交货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的交货要求,把大货面料送交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信函等书面文件指定交货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交货时应在交货清单上注明单号和货物的款号、色号、布种、克重、颜色、以及数量等信息。

七、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全部货款的 %作为定金,全部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经初步验收符合甲方订货要求后付至全部货款的 %,其余货款待检验合格后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八、违约责任:

逾期交货达到5天以上(含5天),乙方将承担合同总价款金额

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达到10天以上(含10天),乙方将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逾交货期超过15天甲方则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或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若因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将赔偿合同总价款的3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进行赔偿。

九、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将共同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

  一、双方承担的责任

甲方责任

1、需要乙方提供电视片制作的单位

(1)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经审查合格的电视脚本,并提供全部制作费用的70%。

(2)负责制作期间的差旅住宿等项费用。

(3)在收到乙方制作完成的电视成片后二十天内,完成对电视片的审查,并提供详细的书面修改意见。

(4)在乙方按照甲方书面修改意见最后完成电视片制作后,支付制作费用剩余的30%。

(5)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经审查合格并符合_________电视节目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成品电视片,并同时支付播出费用。

(6)需要()不需要()乙方在电视片最后一次播出的一个半月,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_________总领事馆出具的播出证明。

2、不需要乙方提供电视片制作的单位

(1)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经审查合格并符合_________电视节目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成品电视片,并同时支付播出费用。

(2)需要()不需要()乙方在电视片最后一次播出的一个半月,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总领事馆出具的播出证明。

乙方责任

1、负责电视片的制作

(1)收到甲方提供经审查合格的电视脚本和制作费用的70%后,保证在一个半月内完成按电视脚本制作完成电视片的前后期制作工作,并提请乙方审查。

(2)收到甲方对电视片的审查的书面修改意见后,于十天内按照修改意见完成对电视片的修改工作。

(3)在收到播出费用的二十天内,完成节目在_________的播出时间安排,并通知甲方播出时间。

(4)在电视片最后重播的一个半月内,返还电视片播出带,并为需要的单位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_________总领事馆出具的播出证明。

2、不负责电视片的制作

(1)在收到播出费用的二十天内,完成节目在_________的播出时间安排,并通知甲方播出时间。

(2)在电视片最后重播的一个半月内,返还电视片播出带,并为需要的单位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_________总领事馆出具的播出证明。

  二、宣传等项工作

为配合电视节目展播,甲方需要()不需要()在播出地安排宣传,考察,培训,会议等多项工作内容。由乙方提供出入境的配套手续及接待等相关活动。此项活动的内容和安排,将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该认真遵守执行,任何单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应负责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电视片制作服务时,不得无故延误时间,按合同规定时间限制每延误一天,应扣除相应发生费用的5%。

3、由于乙方因素,造成甲方电视片的遗播漏播,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费用,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合同单方中止,应视为对乙方电视节目安排的空白,按播出费用对乙方进行赔偿。

5、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变更等)无法执行合同时,经双方同意可以修改,变更,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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