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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合同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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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作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制作合同汇编5篇
制作合同 篇1

定作人(下称“甲方”):

承揽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招牌制作与安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承揽标的

1.招牌形式与形状:临街立牌。

2.招牌大小尺寸:见附件。

3.招牌版面内容:按甲方要求。

4.招牌材料及制作要求:见附件。

5.招牌安设位置:

第二条 承揽方式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甲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和质量提供制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生产厂家原装品牌产品。

第三条 资质要求

1.乙方保证具有承揽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法定资质及经营范围。

2.本合同若因乙方资质保证不属实导致无效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无效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效后,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若亦无行业标准,则应符合通常标准和安全原则,并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2.乙方对本合同招牌制作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对本合同招牌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均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3.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对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解决。否则,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应按相关安全、消防规范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关安全、消防措施。

2.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依法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承揽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并提请甲方初验收。

2.乙方应在本合同招牌制作期限届满后 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装,并提请甲方终验收。

第七条 招牌验收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为验收标准。

2.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甲方初验收和终验收均合格为验收合格。

3.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返工、修理,因此超过承揽期限的,按本合同第9.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价款结算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价款包括材料款、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甲方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二)甲方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

(三)余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暂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

3.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该笔价款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按本合同第7.3条处理外,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2.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赔偿或者补偿,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以及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责任和甲方被追究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支出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

返工、修理后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或者火灾事故,不依法、妥善处理和赔偿导致影响本工程进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达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展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一、合作内容

1、要求加工安装明细单(见附件)

2、合同履行期间: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3、广告画面安装地点: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前述费用已包括税费、制作费、发布费、设置费、维护保修费、城管报批费等。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进行展板的制作,甲方按制作要求及验收方法对展板进行验收,验收报告(附照片)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及履约支付的依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以上付款,甲方以转帐支票、电汇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支付。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机构所在地开具的广告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国地税通用机打发票,否则甲方可将付款时间顺延或拒绝付款。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展板。在广告制作前____日,乙方须以__________形式提供展板打样,经甲方确认后,连同制作确认单一同作为合同附件,确定样品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

2、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展板画面设计资料、样稿等行政报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色彩与甲方签字后的展板画面样稿出现明显色彩差异、清晰度偏差、画面错位、尺寸不合规等现象,严重影响展板画面最终发布效果,由乙方重新制作。

4、展板画面制作期间,甲方有权监督跟踪乙方的制作,安装,维护进程及质量问题。甲方派代表按进度验收认定,如有疑议应及时提出,乙方要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时进行纠正。

5、乙方应当维护展板画面的制作与安装质量,期间由于乙方安装不当发生的画面脱落等问题,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时维修。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价款,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重作更换等,且工期不予顺延,经重作更换仍达不

到质量标准的,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款,并承担甲方另行制作的`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六、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七、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八、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九、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两日内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遇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一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制作合同 篇3

定作人: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承揽人: (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揽制作甲方服装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循。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具体规格、尺寸等详见附件《制作清单》。

2、服装所需的原材料、颜色、工艺技术、规格尺寸及产品质量,由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款式、质地、材料以及本合同的其他要求采购和制作。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所有的服装定作物成品运送至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

每套 服装价格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本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了乙方从采购原材料、制作服装至将服装成品交付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止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上门量身费、印花制版费、运输费、各种税费、利润等。

2、价款支付: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服装成品,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元。

3、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等额合法发票提交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第四条 验收标准

1、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在双方确认的服装样板上签章确认。

2、在乙方向甲方交付服装成品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及本合同中其他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期间,若甲方发现服装成品与样板不相符、加工质量或技术尺寸存在问题时,甲方自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由乙方负责无偿修改或重做,由此导致乙方

交货时间延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货后验收的时间不计入乙方的交货期限)。

3、甲方的验收合格以甲方授权的负责人: 签署的《验收合格确认书》为准。 第五条 特殊服务及追加订单

1、乙方应为甲方所有订做服装的人员提供免费上门量身服务,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但上门量身的时间不得迟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

2、如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有追加订单(数量不限),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向甲方交付服装成品,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追加订单服装的上门量身服务、交付及付款方式、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售后服务、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等均与本合同的约定一致。

3、乙方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准备与样本相同的材料,以满足甲方追加订单的需求,并按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乙方为甲方制作的所有服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衣服在洗涤过程中出现严重缩水、脱色现象或质量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要求等情况下,乙方应全部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期限内给予无偿重新修正或重新制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依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服装成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每迟延一天,应承担该批服装成品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迟交货三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就该批服装支付的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该批服装成品总价20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向甲方交货后,在甲方验收过程中,若甲方发现服装成品全部或部分不合格的,经乙方更换或修改一次后,若甲方仍然发现有不合格服装成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服装成品总价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3、甲方应依合同支付相应款项,若有违约,每迟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万分

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传送成功的,即视为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双方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4、合同附件《服装制作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在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正文完】

甲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深圳市罗湖区

制作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就甲方提供的视频短片制作 电视宣传片。制作完成时间: 。

2、由甲方提供文字、画面、视频短片等材料,乙方负责修改,策划,编辑、制作电视宣传片;

3、甲方必须密切配合提供支持。

4、制作费用:¥ 元(人民币:整);乙方制作完成待甲方验收后,甲方将全部费用叁日内一次性付清。

银行资料: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5、以上事项完成之日即是验收之日,如甲方叁天内未及时验收或无异议,则视为自然合格。

二、违约责任:A、甲方如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审定样稿,由此耽误完工时间,由甲方负责;B、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必须每日按总费用的3‰支付滞纳金给乙方。C、乙方如不能按时完工,必须每日按总费用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三、如遇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等自然因素造成以上事项不能实施的,甲方只需承担通知乙方前的直接损失,除此之外,甲方不需再承担其它损失费用。

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且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在合作过程中由双方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对合同进行补充。

甲方:

签约代表人:乙方: 签约代表人:

制作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后期制作 活动花絮 视频短片事宜,本视频文件仅作内部使用。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 时间: 分钟。

二、 内容为活动花絮视频。(提供产品图片,包含产品广告代入切换画面,视

频设计剪辑,特效制作。 )

三、 后期制作费:3500元

四、 付款方式:制作稿确定后,先预付20xx元;视频成品交付时,一次性付清尾款1500元。

五、 制作期限: 20xx年3 月10日至20xx年3月 15日

六、 责任:

1、视频剧本文稿由甲方提供,剧本稿由需得到甲方签字确认;稿件改动等原因重新制作,拍摄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对乙方后期制作有建议修改权、监制权和最终确认权;但经甲方确认的文稿完成后,如改动文本内容,甲方须支付因修改发生的全部费用;

3、甲方应根据乙方需求,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如涉及肖像权、版权责任的由甲方负责;本视频文件甲方仅内部使用。

4、乙方在后期制作结束后须将甲方提供资料完整交回,如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5、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制作的样片,如果甲方不满意,甲方有权支付乙方尾款,乙方有权支付此样片的高清版本视频;

6、成品为MP4高清电子视频格式。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

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经办人:经办人: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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