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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独家代理的销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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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甲乙双方合作共赢,共同实现和分享高技术产品市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成为智能调温家纺产品区域代理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区域独家代理的销售协议

一、授权范围

1. 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2.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范围内智能调温家用纺织品的独家代理销售经营权,并归属甲方总部统一管理。

3. 甲方为智能调温技术、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唯一合法所有者,授予乙方合理使用,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范围从事产品的经营活动。

4. 产品说明:本协议所规定产品,特指应用智能调温技术及智能调温纤维的家纺产品,包括 。如对其他产品有定制需求,双方另行商议。

5. 乙方保证其经营资质及实力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真实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可以从事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活动。

6. 本协议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有效。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签。

二、销售形式

1. 乙方必须诚信经营,积极促进产品推广销售,严格遵守甲方经营管理规定,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及产品信誉。产品及营销机构的装饰装潢、广告宣传、服务规范、价格策略、配货渠道须高度统一。

2. 协议约定范围内的销售业务应由乙方直接管理和经营,如委托或授予他方经营,应谨慎审核及严格管理,并对被授权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3. 甲方按照代理价格供应乙方,每次产品订购在符合本协议规定前提下另行签订订货合同,具体约定产品要求、数量、包装、价格等事宜。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另行协商产品价格。双方在各自利润范围内承担己方应缴税款。

4.乙方年度订购量应不少于500吨纤维,协议签订后 日内预付年度订购量价款的33%。年度订购量结算少于协议规定数量,协议于当年度结束之日终止。

三、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核定商品市场价格,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

(2)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协议,逾期支付货款达到一个月,或对甲方产品信誉、知识产权等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赔偿。

2. 甲方义务

(1)负责智能调温纤维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研发生产;

(2)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宣传资料等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

(3)向乙方出具授权证明文件,维护乙方经营权益,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协议规定区域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

(4)向乙方提供产品知识、经营指导和相关技术咨询。

四、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及范围内调温家纺产品销售经营权,以代理价格订购纤维,并在许可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2)享有经营中产生的一切权益;决定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

(3)到甲方产品网站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4)享有甲方提供的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

2. 乙方义务

(1)按时交付协议规定款项;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对及价格调整,并提供相关支持;确保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2)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的产品权益,或有关协议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协议范围内的其它品牌同类商品,不得经营与本协议约定事务相竞争的业务;

(4)乙方对所获悉的甲方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严格保密,谨慎维护甲方知识产权。

五、违约情形

乙方如违反协议约定义务,出现超越授权范围、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产品信誉、经营同类其他品牌产品等行为,应当赔偿甲方所受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

六、附则

1. 因任何原因协议终止,应在终止前结清已发生业务的款项。

2. 凡有关协议及履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以促进合作目的实现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3. 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预付款支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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