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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才华屋 阅读:1.31W 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但是国家对劳动者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方按照前述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对于劳动者获得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仅对超出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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