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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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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单位缴费基数是如何重新定义的

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最新政策

单位缴费基数是如何重新定义的?

答:《意见》明确缴费单位以全部职工(或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人均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从而改变了“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费之和”的规定。

如何确定社会保险缴费费率?

答:养老保险:已参保的单位缴费费率维持不变,新参保的单位缴费费率为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7%。个体经济组织的单位缴费费率为13%,从业人员个人缴费费率为7%。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事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费。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5%——2%之间。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8%。职工个人不缴费。

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的调整按省规定执行。

如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1)缴费单位于每月20日前携带上月财务报表和工资发放花名册等资料,到所属的地税征管部门申报核定单位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2) 缴费个人由所在单位于每年5月底前携带上年度报表、劳动工资报表、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等资料,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为缴费个人申报核定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并负责从缴费个人本人的工资收复中代扣应缴费额。核定后的'单位人数变动时,按月申报缴费人数变动情况。新参保的单位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一并核定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

(3)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前到所属的地税征管部门申报缴纳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费。

怎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登记?

答:新成立的各类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分别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税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已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过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而未在地税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按规定到地税部门补办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至今未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在2004年8月1日前分别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缴费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证件急复印件、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 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时,缴费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批准成立证件及复印件,并填报《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

篇二:社保缴费如何计算

“每个月社保费应该交多少钱”是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掌握了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这两个概念,便可以很容易算出每月缴纳社保费的金额。

目前,烟台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分别为18%、7%、1%和1%,工伤保险费按照行业实行差别费率(0.7%、1.1%、2%),生育保险费率1%。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为8%、2%和0.5%。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额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部分。

比如,某企业有一名职工,缴费基数为2383元,工伤保险为0.7%,如果不存在其它补缴情况,那么每月该企业缴纳社保时,单位需要负担的缴费额=职工月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即2383元×

(18%+7%+1%+1%+0.7%)=660.091元;个人需要负担的缴费额=职工月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2383元×(8%+2%+0.5%)=250.215元。

每年6月份左右,山东省统计局公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职工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随之确定。其中,年初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达不到最低缴费基数标准的,将由计算机程序统一调高为新的最低基数,并且需要补缴当年1到5月份的基数差。社保中心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年调整基数的时候,很多企业的劳资人员会对缴费单据显示的人数产生疑问,比如某企业有9名职工,2014年3月份有两名员工离职,4月5月缴费人数为7人,6月份调整基数后,缴费单据上的人数又显示为9人。这是因为若企业当年已有离职的员工,也需要补缴其在单位期间单位负担部分的基数差,个人负担的基数差部分随员工到新单位予以补缴,也就是说该企业离职的两名员工也需要补缴其2014年1至3月份在该企业单位负担部分的基数差。

“如果企业人数成千上百,劳资人员计算每个职工的基数差也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呀!”记者听完工作人员的介绍不免有些担忧。“这个不用担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劳资人员可以携带U盘到社保中心拷取补缴明细,每个职工各个险种的补缴数额都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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